2019遼陽高三期末考試語文試卷及答案解析,小編收集在答案圈了,請注意核對哦
本次期末考試已經(jīng)結束了,考完后的小伙伴們請注意核對呀
第一:如果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交通違法嚴重但不構成刑事犯罪的,則可能會給予行政拘留。比如高鐵霸座就會被行政拘留。由于行政拘留只構成違法,不構成犯罪,所以不會影響學生參加高考和被學校錄用的政策底線。但是,學校有權決定是否錄用該學生。理由是有違法記錄。
第二,如果構成犯罪,且犯罪行為不屬于“顯屬輕微”的就可能會被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給予“刑事拘留”。一般被“刑事拘留”者,除非日后被檢察機關認定或法院判決無罪者,都無法獲得高考資格,即便“刑事拘留”發(fā)生在高考過后,學校也不會錄取該學生,即便已經(jīng)錄取也會根據(jù)校規(guī)開除該學生。所以,必須明晰“行政拘留”與“刑事拘留”的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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